教务﹝2023﹞127号
关于举办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回归立德树人的教学初心,激发教师教学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教师教学竞赛。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关注课程设计和课堂教学,探索“以学生学为中心”的教学创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校内外竞赛联动,以校赛培育省赛和国赛,提升教师竞赛能力和水平;以赛促教,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赛促学,促进学生学业进步,以赛促建,深入建设一流课程;积极营造彰显具有特色的教学创新改革氛围。
二、组别设置
竞赛按照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成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助教的教师参加中级职称组,副教授、教授参加高级职称组。中级职称组侧重考查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执教水平,高级职称组更注重教师的教学创新和教学技巧。
三、竞赛流程
(一)个人申报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高校教龄满两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具备现代教育思想和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效果良好且两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的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交至所属教学单位报名,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教师的参赛资格。
(二)学院、部初赛
学院、部精心设计组织初赛,充分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报名,保证初赛教师人数至少达到推荐参加决赛教师人数的2倍,并合理安排初赛时间、地点和评审组成员,在初赛启动前设计周密的初赛实施方案并向教务管理办公室报备,确保初赛落地落实。教务管理办公室和质量评估办公室督导专家前往赛场巡察,教务管理办公室协同学院、部有序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并全面宣传初赛进展情况。
学院、部初赛可以集中组织教学竞赛,也可按照课表开展随堂听课;可以参照教学竞赛现场教学展示评分表(附件3-1、3-2),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可行的初赛评审方案。各学院、部于11月17日(周五)前提交本单位推荐参加校级决赛教师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以及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初赛基本情况、规模与特点、教师覆盖率、问题与建议等),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部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人数不得超过限额,按初赛成绩排序上报,推荐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限额见表1。
表1 各组别报名限额
二级学院、部 | 中级职称组限额 | 高级职称组限额 |
会计与审计学院 | 3名 | 2名 |
国际商学院 | 1名 |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3名 | 2名 |
管理学院 | 3名 | 3名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名 | 3名 |
教师教育学院 | 2名 | 2名 |
艺术设计学院 | 2名 | 2名 |
基础部 | 3名 | 4名 |
(三)校级决赛
校级决赛分为随堂听课和集中教学展示两个环节进行。
11月20至12月1日,专家随机走进参赛教师的课堂随堂听课,了解实际教学效果,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常规材料(课程大纲、教案、授课设计、作业等)是否齐全、规范等方面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总体考查,依据课堂教学评分表(附件4)和教学常规评分表(附件5)打分。若参赛教师第12、13周无课,可以从参赛课程中选择与所报名授课内容不同的章节,面向一个教学班开展1节课堂教学,并于11月17日(周五)前将具体安排提交教务管理办公室。如果参赛教师报名的参赛课程本学期开课,参赛教师选择的现场教学展示内容须与第12、13周课堂教学内容不同。
2.现场教学展示
学校将于12月2日分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同步组织现场教学展示,具体安排13周公布。每位参赛教师限时20分钟,评审专家结合报名表(附件1)和教学展示情况依据评分表(附件3-1、3-2)进行综合评分。
教学竞赛整体流程如表2所示。
表2 教学竞赛整体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3年11月2日前 | 学院、部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并提交教务管理办公室 | 提交盖章纸质稿,邮箱发送电子稿 |
2023年11月17日前 | 1.学院、部组织完成初赛以及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2.学院、部提交推荐参加校级决赛教师报名表、汇总表和总结材料; 3.教务管理办公室和质量评估办公室巡察 | 提交盖章纸质稿,邮箱发送电子稿 |
2023年11月20至 12月1日 | 专家随堂听课,对课堂教学和教学常规进行评分 | 教务管理办公室会同质量评估办公室统筹安排 |
2023年12月1日前 | 专家所属部门秘书提交评分表至教务管理办公室 | 提交纸质稿评分表 |
2023年12月2日 | 分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现场教学展示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四、竞赛成绩
决赛评委在课堂教学和教学展示环节均实行实名制评分。决赛成绩=课堂教学得分*0.4+教学常规材料得分*0.2+教学展示得分*0.4,依据课堂教学、教学常规材料与教学展示成绩的总得分,分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
教务管理办公室拟定竞赛结果,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后进行公示。
五、奖励措施
本次教学竞赛拟分中级职称组和高级职称组各评选出特等奖1名(无符合要求者则空缺)、一等奖1名、二等奖2-3名、三等奖6-8名,优秀奖若干名,具体等级奖项名额视参赛人数确定。奖励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等级奖获得者视同通过优秀教学能力认证,并将作为后备对象,推荐参加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及其他相关教学类竞赛。
联系人:董老师,邮箱:103023826@qq.com,电话:025-85780021。
附件:1.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3-1.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中级职称组现场教学展示评分表.
3-2.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高级职称组现场教学展示评分表.
4.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5.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常规评分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