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6-23浏览次数:1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6﹞83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教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南审金审质评﹝2025﹞4号] ,学校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评教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 (含外聘)教师。

二、参评人员及时间安排

1.2023、2024、2025级全体学生参与评教,并于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评教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沈老师,办公电话:85780072。

2.同行评价,学院(部)评价和学院(部)督导评价由各学院(部)完成,测评数据结果交学校质量评估处,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评教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质量评估处薛老师,T南412室。

3.学校督导评价由校质量评估处负责,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评教工作。

三、评教办法

1.评教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学生评价占比20%、同行评价占比15%、学院(部)评价占比15%、学院(部)督导评价占比20%、学校督导评价占比30%。

2.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由质量评估处结合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评教、各学院(部)和质量评估处的评教数据计算得出。

四、学生评教步骤

第一步:登陆网址http://222.193.112.78/jwc/;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第三步:选择“学生评教”,进入“学生评教系统”,页面出现本学期课程和教师信息,点击“开始测评”,进入“教师教学评估系统”,对应评价指标逐项点选,不要漏选,否则评教结果无效。选择完成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该教师评教,直至所有教师均被评教为止。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督导和同行参与评教工作,评教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宣传、组织动员工作。辅导员要特别提醒学生必须本人参评,严禁由他人代评。如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评教,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

希望全校师生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参与期末评教工作。


附件:学生评教步骤.docx


教务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