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6﹞ 43号
关于落实2023级学年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
学年论文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证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推进2023级学年论文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1. 选题与审核:各学院应综合考虑学生个人意愿、专业方向及教学资源等因素,合理为每名学生分配指导教师。学生与指导教师须在充分沟通与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选题。学院应对选题进行规范性审核,重点确认其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并具备可行性。选题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并提交相关信息。
2. 信息填报:各学院需在《2023级金审学院学年论文任务安排表》(请从学习通下载完整学生名单)中完整填报学年论文题目信息、指导教师信息(含职称、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指导数量要求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年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篇数不得超过15篇。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指导任务分配,确保符合规定。
三、材料提交
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2023级金审学院学年论文任务安排表》电子版上传至学习通“实践实验教学中心”模块。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5-85780021
办公地点:B东208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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