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2026-1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13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126


关于公布2025-2026-1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学生:

本学期重修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

1202220232024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往年不及格课程登陆教务系统(网址http://222.193.112.78/jwc/)申请课程重修。上一学期未及格的初修课程教务处安排补考,不纳入本学期重修课程内。

2.组班重修选课时间:202591510:00-91710:00

3.跟班重修选课时间:202591710:00-91910:00

4.重修课程门数参照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条执行,原则上每个学生一学期不超过5门。

二、重修学分费

1.缴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重修学生(含注销已修课程成绩)的重修课程160/学分,按照附件1重修缴费步骤说明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修课程学分费。

预计缴费开放时间:92415:00-92615: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财务926日向教务处回盘缴费课程名单,过时教务处不再接受重修课程申请,财务不再接受重修费缴纳,以确保重修课程准时开课。

3.教务处依据重修课程已缴费的名单,编排本学期组班重修课程表在教务系统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重修课程方式

本学期重修课程原则上按照组班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方式进行,每门课程只设一种重修方式。未开课且又未达到组班条件的课程,不安排重修。

1.组班重修。每课程未及格人数≥16含实践教学环节等)按课程名称编制为组班重修,原则上相同课程组班重>200分班授课。组班重修按12课时/学分课堂教学+4课时答疑辅导形式授课选课界面如1所示

1 组班重修选课界面

2.跟班重修。对本学期正常开课中有与重修开课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16重修课程设置为跟班重修方式,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课、选班申请跟班重修选课界面如2所示

2  跟班重修选课界面

3.自学重修。按照学籍管理第章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可申请注销重修课程。注销重修的学生若无相同课程跟班(含相关课程跟班重修)、组班重修,可申请自学重修,自学重修没有平时成绩,学生直接参加重修考核。

注销重修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按照重修课程归类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附件3),注明所跟听的教学班级和重修学习方式,交各学院汇总(附件4),于91817:00前由学院统一汇总交至教务处B209沈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四、重修要求

1.承担重修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于101117:00可登录教务系统下载打印本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2.任课老师根据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情况给予平时成绩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章第三十二规定,重修课程考核成绩高于原课程成绩,则按重修后成绩记录,成绩单上一律标注“重修”。

3.为加强对重修课堂教学管理,重修过程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达到该门重修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章第二十六条执行,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考试,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向教务处反馈。

4.学生重修选班尽量避开学期班级上课时间,若部分时段仍有冲突,征得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办理部分时段免听申请(附件2),重修所在班级根据教务系统编排不变。

六、上课及考试时间

1.组班重修上课时间:原则上定在7-16周进行,最后一门重修课程确保于第16周前结束。

2.重修考试时间:除跟班重修外,重修考试预安排在第17周前结束请关注教务处和学校通知。


附件:1.重修缴费步骤说明.docx

2.重修课程部分时段免听申请表.doc

3.放弃已修读课程成绩重修申请表(注销重修).doc

4.放弃已修读课程成绩学院汇总表(注销重修).xlsx



教务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