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 53 号
关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教务﹝2023﹞47号)文件中公布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单(附件1、2)中,已达到课题结项验收标准的可申请结项,预计半年内可达到结项验收标准的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3),到期(2025年10月31日)仍未申请结项的课题,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资格。
二、结项验收标准
重点课题结项需要至少发表一篇教研教改核心期刊论文,同时提交一篇研究报告或执行方案;一般课题结项需要至少发表一篇教研教改普通期刊论文。论文主题和内容应与课题研究主题和内容基本一致。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可注明课题编号,不可同时作为其他教研、科研课题的结项成果,且不可作为旭阳学者计划项目的结项成果。
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视课题最终成果质量,确定课题的等级(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含立项资助和结项资助)若发表教研教改核心期刊论文则以重点课题结项,重点课题(含立项资助和结项资助)不能调整为一般课题。
三、结项验收材料
1.各课题组需提交验收申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校级教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附件4)。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执行方案或专著等)需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材料请于5月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需提交电子稿(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和纸质稿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023826@qq.com,纸质稿交至教务处B东201室董老师处。
附件:1.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资助名单
2.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资助名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