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823


教务﹝2023﹞ 47

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共收到课题申报书45项,其中重点课题19项、一般课题26项。根据学校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教务办初审、学校教学委员会投票评审,校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立项资助重点课题5项、立项资助一般课题15项(名单见附件一),结项资助重点课题9项、结项资助一般课题11项(名单见附件二)。

一、课题结项要求

1.所有立项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均要求在20254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办理结项。

2.重点课题结项需要至少一篇核心期刊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同时提交一篇研究报告或执行方案;一般课题结项需要至少一篇普通期刊正式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论文主题和内容应与课题研究主题和内容基本一致。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可注明课题编号,且不可同时作为校级以上教改课题、校级或以上科研课题的结项成果,不可作为旭阳学者计划项目的结项成果。

3.2023年度立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视课题最终成果质量,确定课题的等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一般立项课题(含立项资助和结项资助)若发表核心期刊教研教改论文则以重点课题结项,重点课题(含立项资助和结项资助)不能调整为一般课题。

二、课题经费管理

1.立项资助课题

立项资助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0000元,立项资助一般课题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在课题立项后即予以资助。立项资助一般课题在结题评定为重点课题后,学校将一次性补齐相应的配套经费,并追授立项等级。

2.结项资助课题

结项资助重点课题在符合结项条件并办理结项后,核拨资助经费10000元;结项资助一般课题在满足一般课题结项条件并办理结项后,核拨经费3000元,如具备重点课题结题条件并办理结项后,可给予10000元资助经费。

三、课题撤销和经费退回

立项资助课题无法按时结项,且经延期后仍无法在延展期内结项的,需退回已核发的全部经费。


附件:1.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资助名单.docx

      2.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资助名单.docx


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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