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安排及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1098

教务﹝2018﹞ 51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安排及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工作内容与要求

1.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学生到课及听课等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检查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管理、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教务处随机对全校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进行抽查。

2.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授课与课程大纲的一致性,教材、课程大纲、教师授课内容的匹配性,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期中考核、教师调停课与补课情况。课程教学规范检查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要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规范进行检查,严格调停课手续,杜绝随意调停课、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的出现,进一步规范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3.教研室活动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教研室实施教学研讨活动情况。各学院(部)提交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纪录,学校教学委员会将对每个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实验(实践)环节检查

1)各二级学院要对上学期以实践综合作为考核形式的课程(主要包括专模实验、必修实验课、公选实验课以及选择实践综合作为考核方式的相关课程)考试材料进行自查,确保考试过程性材料(包括:教师日志、学生日志、成绩单、教学大纲等)不缺失,考试成绩不错登、不漏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各二级学院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标准对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与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见附件1)。

5. 开展干部听课

各二级学院(部)领导主要听取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或其他二级学院(部)教师承担的本院学生的课程;教务处、质量办领导在全校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听课;校领导根据分工进行听课;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将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记录汇总报送教务处。

二、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201857日至518日,(第10-11周)为期二周时间。

5月7日—5月11日(第10周)为各学院(部)自查时间;

5月14日—5月18日(第11周)为学校组织抽查时间。

       1. 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57日前报送教务处。

2. 各二级学院(部)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 二级学院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自评表(见附件2)于515日(周二)前报教务处。

4. 5月14-18日(第11周),教务处、质量办对二级学院(部)进行检查。

三、全校期中课程考试安排

1.各二级学院(部)在第10-11周自行安排期中课程考试考核,并做好期中成绩的录入。

2.集中性期中考试安排:

2017级《大学英语上》安排在59日下午13:30-15:30

考试安排表详见教务网站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要全面、认真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标准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统计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