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关于公布2026-2027-1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学生:
本学期重修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
1.选课范围说明。2025-2026-2学期期末考试未及格的初修课程,本学期已安排补考,此类课程不纳入本学期重修课程安排范围,无需进行重修选课。
2.选课对象及要求。2023、2024、2025级学生请结合自身学业实际,登录教务系统(网址http://222.193.112.78/jwc/),对往年不及格课程提交重修选课申请。
3.组班重修选课时间:2026年9月18日20:00-9月21日09:00。
4.跟班重修选课时间:2026年9月21日09:00-9月22日09:00。
5.选课门数规定。重修课程门数参照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条执行,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5门。
二、重修学分收费
1.缴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重修学生(含申请注销已修课程成绩的学生)重修课程费为160元/学分。学生须参照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重修费用缴费指南》,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修课程总学分费。
预计缴费开放时间:9月26日13:30-10月8日8: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财务处在10月8日向教务处回盘缴费课程名单,教务处依据重修课程已缴费的名单,确定本学期编排的组班重修课程表并在教务系统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重修课程方式
本学期重修课程原则上采用组班重修、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三种方式组织,每门课程只确定一种重修方式。课程未开设、且未达到组班条件、又无跟班学习的,本学期不予安排重修。
1.组班重修。每门课程未及格人数≥16人(含实践教学环节相关课程)的,按课程名称优先编制组班重修;原则上,相同课程组班重修人数>200人的,采取分班授课方式。组班重修采用“12课时/学分课堂教学+4课时答疑辅导”的形式开展,登录教务系统选课界面如图1所示。

图1 组班重修选课界面
2.跟班重修。对本学期正常开课中,与重修课程名称、学分相同,且未及格人数<16人的课程,设置为跟班重修方式。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选择“在线申请-重修-重修/提高重修申请”,选课、选班申请跟班重修,选课界面如图2所示。

图2 跟班重修选课界面
3.自学重修。按照学籍管理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可申请注销重修课程(注销已修课程成绩)。注销重修的学生,若无法参加相同课程跟班(含相似课程跟班重修)及组班重修,可申请自学重修;自学重修无平时成绩,学生直接参加该课程重修考核。
注销重修课程不支持教务系统线上选课申请。学生须根据重修课程归类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附件3),明确注明跟听教学班级及重修学习方式,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务必严格核对汇总,同步提交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与纸质材料,于9月22日09: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B东209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重修要求
1.承担重修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于10月10日17:00前可登录教务系统下载和打印本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2.任课老师根据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情况给予平时成绩。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重修课程考核成绩高于原课程成绩,则按重修后成绩记录,成绩单上一律标注“重修”。
3.为加强对重修课堂教学管理,重修过程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达到该门重修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执行,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考试,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向教务处反馈。
4.学生重修选班尽量避开本学期班级上课时间,若部分时段仍有冲突,征得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办理部分时段免听申请(附件2),重修所在班级根据教务系统编排不变。
五、上课及考试时间
1.组班重修上课时间:原则上在第7—15周期间开展,所有重修课程的课堂教学须于第15周结束。
2.重修考试时间:除跟班重修外,其余重修考试预安排在第16周内完成,请关注教务处和学校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重修费用缴费指南.docx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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