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5年度产教融合工作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2-22浏览次数:9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  159

各学院:

为有序开展2025年度产教融合阶段考核工作,检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南审金审教﹝2025﹞16号)落实成效,依据《产教融合工作考核办法》(南审金审教﹝2025﹞17号)及配套评分细则,现就自评报告与自评表撰写、提交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一)自评报告(控制在1500字内)

1.聚焦5大一级考核指标,分模块说明2025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组织与机制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平台与资源建设、人才培养成效的具体举措与成果。

2.数据真实可查,明确标注关键量化指标达成情况(如“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订单班/冠名班/特色班数量、产教融合课程开设等)。

3.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考核指标短板提出2026年改进措施,需具体可落地(如“新增2个校企实践基地”“开发1门产教融合课程”等)。

(二)自评表(按附件评分细则填写)

1.对照《产教融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附件,逐观测点填写自评得分,注明得分依据。

2.每个指标需同步梳理佐证材料清单,明确材料名称、形成时间(如“2025年专业论证报告”“订单班合作协议”“实践教学就业基地签订协议”等)。

3.特色与创新工作(附加分)需单独列明项目名称、获批时间及认定文件编号,未按要求标注视为无效。


二、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自评报告(Word版)、自评表(Excel版)、佐证材料汇编(PDF版,按考核指标分类整理)。

2.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7:00前,发送至教务沈沁滢老师,邮箱:3581373457@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年度产教融合工作自评材料”。

3.注意事项:佐证材料需真实有效,凡涉及数据需与学校职能部门统计数据一致;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评分,相关结果纳入学院绩效考核。


三、其他说明

1.撰写过程中若对考核指标存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产教融合处(联系人:徐洪灿,电话:13951852559)。

2.教务处/产教融合处将在材料收齐后组织专项考核评分,对重点学院或存疑项目组织将实地考察或答辩,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梳理与撰写,确保内容务实、数据准确、佐证完备,全面反映2025年度产教融合工作实效。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产教融合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