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期微专业开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8-18浏览次数:1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 95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期微专业开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加快推进我校微专业建设,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南审金审教﹝2025﹞3号)要求,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期微专业开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

开设微专业的相关学院须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学院专业优势,明确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录取方式等内容,写明学院报名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清晰规范。

2.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需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实现,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明确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及教学安排等。

3.组建教学团队:教学团队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微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至少1门微专业课程。

4.制定管理细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档案管理等,确保微专业教学运行有序、规范,质量可控。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9月1日前:相关学院完成微专业招生简章、培养方案及管理细则的制定工作,将全套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委员会论证。

2.9月5日前:教务处将通过论证的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3.9月12日前:相关学院依据最终确定的方案制作招生宣传简章,教务处统一发布招生通知。

4.9月19日前:相关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9月22日前:相关学院按照经批准的教学计划和课表,正式开始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第一期微专业开设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任务,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期微专业顺利开课。

教务处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