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 75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教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南审金审(2017)93号] ,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评教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测评对象
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全部专、兼职任课教师。
二、参评人员及时间安排
1. 2022、2023、2024级全体学生参与评教,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沈老师,办公电话:85780072。
2.同行评价,学院、部评价和院、部督导评价由各学院、部完成,测评数据结果交学校质量评估处,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评教工作(见附件1)。如有疑问请咨询质量评估处薛老师,T南412室。
3.学校督导评价由校质量评估处负责,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评教工作(见附件1)。
三、评教办法
1.评教以100分计算,其中学生评价占比40%、同行评价占比10%、学院、部评价占比10%、院、部督导评价占比15%、学校督导评价占比25%。
2.综合评价结果由质量评估处结合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评教、各学院、部和质量评估处的评教数据计算得出。
四、学生评教步骤
第一步:登陆网址http://222.193.112.78/jwc/;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第三步:选择“学生评教”,进入“学生评教系统”,页面出现本学期课程和教师信息,点击“开始测评”,进入“教师教学评估系统”,对应评价指标逐项点选,不要漏选,否则评教结果无效。选择完成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该教师评教,直至所有教师均被评教为止(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督导和同行参与评教工作,评教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宣传、组织动员工作。 辅导员要特别提醒学生必须本人参评,不可由他人替代。如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评教,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
希望全校师生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参与期末评教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南审金审(2017)93号].doc
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