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 71 号
关于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精神,提升我校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设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方向。
2.突出交叉复合。以优势领域为基础打造交叉复合特色项目,推动跨学科知识融合,着力培养适应复杂社会需求的人才。
3.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院系之间、院系与企业之间的联动,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微专业由牵头学院负责申报,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与现有专业或项目有明显差异;鼓励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聚焦学科发展前沿方向,突出交叉复合;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3.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应为某一领域所需要的特色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可与行业内认可的执业证书、企业需求紧密对接),有完整的课程设计和具体开课计划。
三、建设管理
1.学校为微专业有序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2.微专业获得立项后,由牵头学院负责建设和管理。
3.获得立项的微专业原则上应于2025年秋学期开始招生,学校将综合评估开展情况。
4.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材料提交
学院开展相关调研,填写《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2),并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各学院于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备案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581373457@qq.com,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同时送至报送教务处B东208室。联系人:沈沁滢老师 85780021,Email:3581373457@qq.com。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