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71号
关于金审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满足学生专业兴趣与个性化学习需求,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转专业计划分配数:
1.根据教学资源和现有各专业班级容量,对转入专业人数实行宏观控制,统筹安排。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5%。2023级本科在校生人数为2331人(不含国际商学院),具体计划及名额分配见下表:
专业 | 转出上限 | 转入上限 | 各专业转入 | 转入人数 | |
1 | 审计学 | 37 | 37 | 会计学 | 4 |
财务管理 | 4 | ||||
金融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
保险学 | 1 | ||||
税收学 | 3 | ||||
管理实验班 | 4 | ||||
工商管理 | 2 | ||||
行政管理 | 1 | ||||
物流管理 | 1 | ||||
资产评估 | 2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
金融实验班 | 3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
学前教育 | 2 | ||||
会计学 | 36 | 36 | 审计学 | 4 | |
财务管理 | 4 | ||||
金融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
保险学 | 1 | ||||
税收学 | 3 | ||||
管理实验班 | 4 | ||||
工商管理 | 2 | ||||
行政管理 | 1 | ||||
物流管理 | 1 | ||||
资产评估 | 2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
金融实验班 | 2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
学前教育 | 2 | ||||
3 | 财务管理 | 32 | 32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4 | 金融学 | 26 | 26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6 | 16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6 | 保险学 | 7 | 7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7 | 税收学 | 26 | 26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8 | 工商管理 | 16 | 16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9 | 行政管理 | 12 | 12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10 | 物流管理 | 7 | 7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11 | 资产评估 | 17 | 17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1 | 21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1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 | 11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14 | 会审实验班 | 10 | 待定 | 会计与审计学院 | 待定 |
15 | 管理实验班 | 10 | 待定 | 管理学院 | 待定 |
16 | 金融实验班 | 5 | 待定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待定 |
17 | 视觉传达设计 | 16 | 16 | 限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
18 | 数字媒体艺术 | 22 | 22 | 限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
19 | 环境设计 | 14 | 14 | 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
20 | 学前教育 | 19 | 待定(小于等于实际转出人数) |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 |
合计 | 353 | 待定 |
2.学前教育专业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出人数,且该专业第一学年课程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请谨慎选择转专业。
二、实验班转专业
1. 2023级审计实验班专业:审计学;
2023级金融实验班专业:金融学;
2023级管理实验班专业:资产评估;
2. 结合实际情况,2023级实验班实行退出和进入机制。实验班学生可在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自愿退出实验班;非实验班同学可申请进入实验班,选拔具体条件于优秀学生转专业选拔结束后公布;
3. 实验班学生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比例为20%,审计实验班、管理实验班转出人数不得超过10人,金融实验班转出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管理实验班各转入审计学专业不超4人,转入会计专业不超过4人,金融实验班转入审计学专业不超3人,转入会计专业不超过2人,操作程序与普通类转专业学生一致;
4. 实验班正式编班后设置一学期的试读期,如有以下情形者须退出实验班,回原新生录取专业:
(1)试读期结束时累计有2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者,原则上回原录取班级就读;
(2)自行申请退出者;
(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实验班继续学习者。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与条件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2023级入学的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 思想品德优良,无处分记录。
2. 所有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指首次考试);第一学年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2.0 以上,或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15%,或实验班班级排名前20%。
3. 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与艺术类专业不互转,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转入普通类专业,转出比例统一为15%,普通类转入师范类专业人数与师范类专业转出人数保持一致。
4. 国际商学院2023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转专业工作。
5. 其它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认为适合转专业的。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进程安排:
1. 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个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打印申请表,签名后于6月20日前统一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处,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交至教务办B东208顾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补报申请。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 转专业名单初审
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与条件,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名单。
3. 转专业名单终审
转专业录取成绩为第一学年1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同分,则进行面试。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学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教务办根据转专业条件与规则,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转出条件的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生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85780021,娄老师 。
2.转专业学生,其已经取得的课程学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与转入专业同名称且同学分课程的成绩仍然有效。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学分相似课程,由归属二级学院审核,可进行学分置换申请;
(2)其它课程学分,作为转入专业的通识类或者实践类选修课学分。
3.转专业学生,转入专业中应修但尚未修读的课程学分应通过补修方式补齐。
4.转专业学生所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与原专业收费标准不一致的,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与课程修读费用。
5.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并办理完转入手续后,一般不得申请退转。
6.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第三学期方可正式变更相应学籍。第一学年内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被处分者取消相应转专业资格。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