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616

教务2023141

关于开展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审金审教〔202020号)、《关于公布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0年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的通知》(南审金审教〔202024号)文件要求,根据校级优势专业建设周期年限,学校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优势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1

会计与审计学院

会计学

2

金融与经济学院

金融学

3

金融与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教师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7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二、结项验收内容及程序

1.优势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附件2),内容包括本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成效和成果、本专业的优势、未来建设思路等。准备20分钟结项PPT汇报。专业建设有关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

2.各专业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3.教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优势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照各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等所列建设目标,检查该专业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评审确定优势专业结项验收结果。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专业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报告》(以下简称《结项报告》),并提供相应的结项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的《结项报告》需签字盖章,结项成果支撑材料列目录、胶装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03023826@qq.com。由学院统一于1222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项验收结果与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并纳入学院相关绩效考核。

1.对于“通过”验收的专业,正式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的称号。校级优势专业应继续充实、更新、巩固专业建设成果,争取省级一流专业和国家级一流专业称号。

2.对于“暂缓通过”验收的专业,给予6-12月的整改期限,经过再次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的称号。

3.对于“不通过”验收的专业,取消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点”称号以及下一轮优势专业的申报资格。

五、要求及说明

1.各专业项目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结项验收组,认真组织自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质量。

2.建设期满专业项目必须进行结项验收工作。不按期进行结项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向学校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验收结果为“不通过”:

1)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应该参加验收但未参加验收;

3)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办公室:B208

联系方式:85780021

邮箱:103023826@qq.com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报告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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