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41号
关于开展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审金审教〔2020〕20号)、《关于公布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0年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的通知》(南审金审教〔2020〕24号)文件要求,根据校级优势专业建设周期年限,学校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优势专业建设点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优势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会计与审计学院 | 会计学 |
2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3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7 | 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二、结项验收内容及程序
1.优势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附件2),内容包括本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成效和成果、本专业的优势、未来建设思路等。准备20分钟结项PPT汇报。专业建设有关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
2.各专业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3.教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优势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照各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等所列建设目标,检查该专业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评审确定优势专业结项验收结果。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专业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点结项报告》(以下简称《结项报告》),并提供相应的结项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的《结项报告》需签字盖章,结项成果支撑材料列目录、胶装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03023826@qq.com。由学院统一于12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项验收结果与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并纳入学院相关绩效考核。
1.对于“通过”验收的专业,正式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的称号。校级优势专业应继续充实、更新、巩固专业建设成果,争取省级一流专业和国家级一流专业称号。
2.对于“暂缓通过”验收的专业,给予6-12月的整改期限,经过再次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的称号。
3.对于“不通过”验收的专业,取消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势专业建设点”称号以及下一轮优势专业的申报资格。
五、要求及说明
1.各专业项目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结项验收组,认真组织自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质量。
2.建设期满专业项目必须进行结项验收工作。不按期进行结项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向学校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验收结果为“不通过”:
(1)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应该参加验收但未参加验收;
(3)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办公室:B东208
联系方式:85780021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