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15308

教务202335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和立项建设,“大创项目”分为省级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三个层级。

1.省级一般项目。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23年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省级一般项目30项,经学校公示后,向教育厅推荐,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审作为省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获准立项的省级 “大创项目”学校将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2.校级项目。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23年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对获批校级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和学分认定。

二、选题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创新、创业效果明显。

2.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或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3.2023年度申报的“大创项目”不得与历年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创项目”或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共5人。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均可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2.项目指导教师由学生自主联系。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3.创新训练项目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团队应当搭配合理,分工明确。

4.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必须在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如到期未能按时结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更换主持人或中止建设的手续。 立项后,如有一个省级项目或一个学院立项的校级项目有5个及以上学生中途放弃,则放弃的学生所在学院在下一年推省级名额相应减少1个。

四、项目安排 

1.项目申报培训。为方便学生顺利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聘请具有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和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的学生开展申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人可按照“确定选题——组织团队——联系导师——讨论明确实施方案——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汇总表”的程序进行申报。

五、时间安排

1.各项目组于420日前由第一主持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及《2023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无需重复提交,如重复跨院提交,视为放弃)。

2.各二级学院于426日(周三)14:00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的电子稿和纸质稿(A4纸正反打印装订,含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排序后报送教务处唐钰老师。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doc

      2.2023年金审学院实践创新项目汇总表.xls

      3.专业门类目录.doc

      4.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5.2023年“大创项目”最低分配名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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