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2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升广大教师教科研水平,以高质量教研助推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应紧紧围绕课程思政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应立足我校实际,研究我校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教学管理中面临的热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本年度重点支持课程思政建设类项目、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类项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类项目以及美育、劳动教育类项目。
二、课题类型
根据选题价值和课题申报书质量,划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重点课题
在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旨在解决学校层面、学院层面、专业层面等突出和共性的重点教学问题及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问题,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带动教学改革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二)一般课题
结合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研究和改革的需要,旨在解决个性化的教学问题,提供定制化方案并加以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在某一具体方面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课题主持人须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每人限报1项。每个课题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为鼓励年轻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广大中青年教师。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课题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一般课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能申报重点课题,近两年内未按期结项的教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和立项程序
各单位统一报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研课题申报书》,数量不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立项课题,准予立项,并核拨课题经费。
(三)立项数量
根据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拟立项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不超过15项。
四、课题管理
(一)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经费资助
学校对每项重点课题给予10000元研究经费资助、对每项一般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课题所在单位应对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课题顺利完成。
(三)鉴定验收
课题的鉴定验收和结题工作由教务办统一组织实施。课题成果形式以论文为主,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重点课题应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在普通刊物公开发表教研论文3篇,一般课题应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以上。一般课题如果在研究周期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追认为重点课题并追补7000元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24日前将《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研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办B东208室董老师处,将《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研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023826@qq.com。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