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2021﹞ 183 号
关于做好青年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质量,促进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首开课、开新课管理规定》(南审金审﹝2016﹞12号)文件精神,于2022年新学期学生报到前完成新开课和开新课认定工作,教务处和质量办参与认定工作。
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认定工作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要给予足够重视。请各教学单位将认定工作安排于2022年1月7日前报教务处李莉老师。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