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 173 号
关于规范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营造良好校园学习生态环境,规范考试工作进程,建立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考试氛围,形成良好考风,特作如下通知:
一、教师要求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监考人员守则》等文件要求,教师要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任课教师:(1)考试出卷不得向学生提前泄露考题。(2)平时、期中成绩应客观公正,有原始依据。(3)期末试卷批改须认真、公平、透明,按时准确录入考生成绩,不得随意补录和修改考生成绩。
2.监考教师:(1)要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到考场组织安排考生座位。(2)开考前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纪律,要求所有考生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交到指定位置,严格检查考生证件。(3)监考全过程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看书、聊天、阅卷以及从事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4)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要一前一后成对角线在教室内来回巡查。(5)考试结束时须对照考场纪实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册等材料,无误后签字封袋立即将试卷(包括空白卷)等材料送回考务办公室。(6)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换监考场次的教师,须提前一天将监考调换表交教务办考务老师处,履行调换手续。(7)如遇突发情况可先找好调换的监考教师并向本院、部教务秘书和教务办考务教师报备,后补调换手续。
3.考务教师:(1)考务教师在每一轮次的考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在工作群通知各学院、部秘书提醒各自单位巡考和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岗并得到明确回复,如有未及时回复的,要与之联系确认。(2)提前将放置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物袋交给各教学楼物管处,并通知物管处于本轮次考试开始前一天悬挂在教室内前面的墙上。(3)考务教师在当天第一场考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分数好当场次试卷。(4)考试过程中及时解决相关问题。(5)考试结束时,做好试卷收缴和考后试卷分发工作。
4.巡考人员:(1)在巡考场次开始前1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巡考表和监控室钥匙。(2)巡考人员在监控室巡视各考场监考老师履职情况和考场秩序。(3)若巡考安排与学校其它事务冲突,请在巡考安排表内自行协调,或请同部门、同级别领导代巡,并提前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
5.教务秘书:(1)提前一天在工作群提醒本单位所有巡考和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并得到明确回复,如有未及时回复的,须与之联系确认。(2)考后要提醒任课教师领回试卷并及时批改。
二、学生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提前做好学生的期末考风考纪教育,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提前10分钟按指定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饭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视为缺考,考生不能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和补考。
3.不服从监考安排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4.除开卷考试注明可带入座的物品外,其它物品(如:手机、电脑、电子手表、笔记本、书包、书籍、辞典和非透明笔袋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若有带入,考试前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否则视作考试违纪。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若有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可提前交卷。
6.考生交卷,不能与他人交流,不能擅自将答题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离考场。
7.严禁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它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工作,各学院、部要积极配合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加强宣传教育。
1.在全校性考试期间,学校将进行考场区域性电子信号阶段屏蔽,以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届时请教师和学生期间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学生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规范要求的宣传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