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2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3-04浏览次数:7028

  

教务﹝2021﹞ 10 号

关于公布2020-2021-2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部门、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本学期2017级重修学生根据已发各学院的重修名单直接由学生刷财务提供的二维码进行重修课程缴费,不再登陆教务系统做选课申请;2018级、2019级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根据开课形式自主提交重修选课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课程学分缴纳相应的学分费方可参加重修课程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选课及重修缴费时间安排

2017级根据《重修费缴费说明要求》(附件1)缴纳重修课时费,缴费截止时间:3月17日17:00-3月18日15:00

2018级、2019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往年不及格课程进入教务系统点选重修课程申请。

组班选课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点-3月17日晚上10点;

跟班选课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9点-3月22日晚上10点。

无论组班还是跟班,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5门。(网址http://222.193.112.78/jwc/)并根据《重修费缴费说明要求》(附件2)缴纳重修总课时费,缴费截止时间:3月25日17:00-3月26日15:00。

上一学期未及格需补考的课程教务处安排补考,不纳入本学期重修课程内。

依据学生全部缴纳课程重修费后的名单,教务处编排本学期重修课程表在教务在线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重修课程归类安排

重修课程原则上按照组班和跟班重修两种学习形式进行,每门课程只设一种重修形式,组班重修按12课时/学分课堂授课+4课时答疑辅导形式授课(申请操作见图1)。

组班重修:教务系统将历届每课程在>16人未及格名单(含实践、教学环节等)按课程名称编制为组班重修班,设置课程编号。相同课程组班重修>120人分班授课。

跟班重修:教务系统对本学期开课中有与重修课程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且≤16人重修课程设置为跟班重修形式。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课、选班申请跟班重修。

2017级本学期不安排跟班重修, 每课程>16人数组班重修, 每课程16人采用自学重修,由课程指导老师集中答疑。

2018级、2019级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且又未达到组班>16人数条件的下学期再安排重修。

1:

注销重修:按照学籍管理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可申请注销重修课程。注销重修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必须填写纸质申请表(附件3),注明所跟听的班级和学习方式,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于3月16日上午9点前交至教务处T南403窦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经批准的2017级注销课程按组班或自学重修进行;2018级、2019级注销课程可选择组班或跟班进行,本学期未开课程可申请采用自学重修。

重修审核批准:任课教师于3月29日至下午3点前通过教务系统审批(批准操作见图2),本学期重修在2021年4月6日(第6周)开课。

2

三、重修学分缴费及批扣

按照物价局规定,重修学生(含放弃已修课程成绩的注销)的重修课程将按照160元/学分收取重修学分费。

财务处在缴费截止的后一天向教务处返回缴费的课程名单,为保证重修课准时开课,过时教务处不再接受重修课程申请,财务处不再接受重修费的缴纳。

四、重修上课纪律

为加强对重修课堂教学的管理,重修过程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凡缺课次数达到三分之一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取消考试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供。

五、重修上课及考试安排

本学期组班重修上课(辅导)时间2017级原则上定在第6-11周进行。2018级、2019级原则上定在6-16周进行,最后一门课程将控制在第18周前结束。

重修选班尽量避开本学期重修本人班级上课时间,若部分时段仍有冲突,征得重修课老师同意后办理部分时段免听申请(附件4),重修所在班级根据教务系统编排不变。

2017级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12周结束2018级、2019级除跟班重修外,最后一门重修考试在第19周前结束。请关注教务在线和学校通知。

根据学生实际重修课程上课情况,任课老师可给予平时成绩,但在成绩单上注明“重修”。

附件:  1.2017级重修费缴费说明

             2.2018级、2019级重修费缴费说明

3.放弃已修读课程成绩申请重修表(注销重修)

4.重修学习部分课程免听申请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