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1105

教务﹝2020 117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提升教科研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更上一层楼,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校级课题分为科学研究课题和教学研究课题。科学研究课题旨在凝聚各专业研究力量,围绕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课题以综合评估专家反馈意见为导向,大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根据课题质量和价值,划分为重点校级课题和一般校级课题。

    二、选题范围

    1、科学研究课题

关注专业或学科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前沿”等问题,申请者可根据研究兴趣结合专业自由选题申报。

    2、教学改革课题

立足我校实际,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立项;重点支持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推进作用,立足教学实际能取得实际应用性成果,具有推广价值的课题。

    三、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为本校专任教师,每人限报1项。每个课题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课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为鼓励年轻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本次课题申报立项主要面向年轻教师,凡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的教师不得担任本次课题负责人

    2、申报立项程序

各单位统一报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校级课题申请表》,数量不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立项课题,准予立项,并核拨课题经费。

    3、立项数量

根据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预计立项校级课题15个左右,其中校级重点课题1-5项,其余为校级一般课题。

    4、课题作用

校级课题鼓励创新、倡导合作、重在培育,为申报更高级别的科研或教研课题做好前期培育。原则上今后申报省级各类科研、教研课题从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

    四、课题管理

    1、研究时间

校级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2、经费资助

学校给予每项重点课题资助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2000元研究经费。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课题所在单位应对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确保课题顺利完成。

    3、鉴定验收

校级课题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教务办统一组织实施。课题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课题立项,终止经费使用,追回已使用经费。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校级及以上课题。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2月18日前将《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校级课题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办T南402室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3687205@qq.com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校级课题申请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