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 105 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安排及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工作内容与要求
1.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学生到课及听课等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检查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管理、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学校检查组随机对全校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2.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检查教师授课与课程大纲的一致性,教材、课程大纲、教师授课内容的匹配性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期中考核情况,重点检查平时成绩构成依据。
要求二级学院(部)依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对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对调停课进行分类统计,控制停调课率。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学校检查组将对课程教学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教研室活动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教研室实施教学研讨活动情况。各学院(部)提交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纪录,学校检查组将对每个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2019-2020-2学期试卷入库检查
对上学期试卷整体阅卷情况、考后试卷装袋材料完整性和成绩评分标准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二、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第11-12周)为期二周时间。
11月9日—11月13日(第11周)为各学院(部)自查时间;
11月16日—11月20日(第12周)为学校组织抽查时间。
1. 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11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窦老师。
2. 各二级学院(部)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 二级学院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打分表(见附件)提供给学校检查组,并于11月16日(周一)前报送教务处窦老师。
4. 11月16日-11月20日(第12周),学校检查组对二级学院(部)抽查,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汇总后向二级院(部)公布。
三、全校期中课程考试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在第10-11周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自行安排期中课程考试考核,并做好期中成绩的录入。
各二级学院(部)要全面、认真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
附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