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 100 号
关于2017、2018、2019级学生学业警告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所获学分数达不到所选课程总学分70%的或历年考核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15学分者,学校给予学业警告。学业警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家长或者监护人以及所在学院,并予以通报。连续三学期受到学业警告,或者在基本学制内累计受到四次学业警告的学生,应予退学试读。退学试读期一般为一年,退学试读必须编入同一专业下一年级学习。退学试读期满,未能完成学习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责令退学处理。根据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7、2018、2019级共370名学生进行学业警告处理。
各二级学院填写学业警告通知书,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共同为学生拟定详尽、可行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与目标,督促好好学习。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1月15日下班前将学业警告通知书第四联返回学生事务中心T南101顾雪萌老师处。
2.各二级学院学业警告名单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