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 81 号
关于公布2020-2021-1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部门、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本学期重修选课将全部改变为由学生登陆教务系统自主提交重修选课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课程学分缴纳相应的学分费方可参加重修课程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教务系统将在第四周(2020年9月25日上午9点-9月28日下午5点)开放重修选课,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往年不及格课程在教务系统(网址http://222.193.112.78/jwc/)上点选申请。
上一学期未及格需补考的课程教务处安排补考,不纳入本学期重修课程内。
依据学生点选申请并全部缴纳课程重修费后的名单,教务处编排本学期重修课程表在教务在线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重修课程归类安排
重修课程将按照组班和跟班重修两种学习形式进行。组班重修按12课时/学分课堂授课+4课时答疑辅导形式授课,每门课程只设一种重修形式,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且又未达到组班>16人数条件的下学期再安排重修。
1.组班重修:教务系统将历届每课程在>16人的未及格名单(含实践、教学环节等)按课程名称编制为组班重修班,设置课程编号。相同课程组班重修>120人的分班授课。
2.跟班重修:教务系统对本学期开课中有与重修课程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且≤16人的重修课程设置为跟班重修形式。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课选班申请跟班重修。
图1
3.注销重修:按照学籍管理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可申请注销重修课程。注销重修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必须填写纸质申请表(见附件1),注明所跟听的班级和学习方式,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9点前交至教务处T南403窦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经批准的注销课程因本学期未开课可采用自学重修,但须统一参加学校重修考试安排。
4.重修审核批准:任课教师于9月30日至下午3点前通过教务系统审核、批准(具体操作见图2),本学期重修在2020年10月5日(第6周)开课。
三、重修学分缴费及批扣
按照物价局规定,重修学生(含放弃已修课程成绩的注销)的重修课程将按照160元/学分收取重修学分费。
在教务系统重修选课开放期间,申请重修课程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入教务系统点选重修课程(最多不超过5门),选课后即刻去财务处一次性扫二维码缴纳所选课程的总学分费。教务处在9月29日上午9点前导出选课名单交财务处确认,成功选课并缴费无误的同学由教务安排重修课程学习。
为保证重修课准时开课,过时教务处不再接受重修课程申请,财务处不再接受重修费的缴纳。
四、重修上课纪律
为加强对重修课堂教学的管理,重修过程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凡缺课次数达到三分之一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取消考试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供。
五、重修上课及考试安排
1.本学期组班重修上课(辅导)时间原则上定在第6-16周进行,最后一门课程将控制在第17周前结束。
2.重修选班尽量避开本学期重修本人班级上课时间,若部分时段仍有冲突,征得重修课老师同意后办理部分时段免听申请(见附件2),重修所在班级根据教务系统编排不变。
3.除跟班重修外,本学期组班重修考试时间自第16周陆续进行,请关注教务在线和学校通知。
4.根据学生实际重修课程上课情况,任课老师可给予平时成绩,但在成绩单上显示重修。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