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江苏省特色专业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740


教务﹝2020﹞ 48 号

 

关于制定江苏省特色专业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江苏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采用省品牌专业对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对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方式实施。我校审计学和资产评估两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根据近日发布的《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20〕9 号)要求,我校获批的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需开展建设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要求

1.省特色专业要积极落实教育部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课程思政,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责任,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推进特色专业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确保取得显著建设成效。

2.省特色专业须按照《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等相关文件,认真制订《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任务书》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方案》,进一步分解建设任务,细化建设要求、强化推进措施,落实项目责任。

3.各专业所在学院应积极落实学院专业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专家对《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审核,专业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办。

4.各专业《任务书》、《建设实施方案》将作为检查评估和验收的依据,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实施推进。

二、应完成的标志性成果类别与数量要求

1.《任务书》、《建设实施方案》填写的标志性成果类别须符合如下要求:国家级成果包括:国家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一流课程(五类金课)、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四新”实践与改革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奖项、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奖项等。省级成果包括:省教学成果奖、省一流课程、省级重点产业学院、省重点教材、省教改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奖项等。

2.省特色专业原则上应完成的标志性成果数量为Ⅰ+Ⅱ, Ⅰ代表国家级成果,争取完成1项;Ⅱ代表省级成果,至少应完成2项。省特色专业后续如成为省品牌专业,需按省品牌专业要求执行。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验收标准尚未明确,以教育部后续通知为准。

三、专项经费管理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对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给予每个专业34万元的专项经费。各专业要按省有关文件和项目任务要求,结合实施情况,编制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和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建设责任,强化建设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取得显著建设成效。当年度经费支持的重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安排的主要考核因素。

、其他

请各相关学院于7月20日前将《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办,联系人:李莉老师,办公地点:S南402,电子文档发送至453687205@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名单

     附件3: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任务书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