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 26 号
关于受理2016级奖励学分申请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审金审教﹝2018﹞ 18 号文《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奖励实施办法》(2018年10月修订)(附件1)中有关规定,将2016级奖励学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流程:
(1)申请奖励学分的同学按照《学分奖励项目及学分奖励标准》(附件2)的类目报送给辅导员,并同时递交材料的扫描件。
(2)由各班辅导员按照《2016级XX班申请奖励学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辅导员按照学生交的电子材料审核,如学生暂不能提供电子材料,请在“材料是否齐全”一栏注明。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