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 10 号
关于做好青年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质量,促进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2月15日-16日对35周岁以下且进校未满三年教师开展新开课和开新课认定,教务处和质量办参与认定工作。
一、检查内容:教案、授课计划、说课。教案要求完成所授课程二分之一以上,说课要求对所授课程进行20分钟说课。
二、检查地点:各教学单位。
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认定工作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要给予足够重视。请各教学单位将认定工作安排于2020年1月16日前报教务处沈婉君老师。
教务管理办公室、质量办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