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07号
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2016、2017级学生
实践类和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各班级:
为了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根据2016、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2019-2020-1学期2016、2017级开展各类选修课选课。现将2016、2017级实践类选修课(1学分)和通识类选修课(2学分)有关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2019年9月9日(周一)10:00—9月11日(周三)21:00二、选课对象
2016级学生(除中澳会计班):仅选修1门实践类选修课。
实践类选修课欠学分的2016级学生:可多选修1门实践类选修课(见附件3)。
2017级学生(除金融学院学生不选通识类选修课,只选实践类选修课1门):实践类和通识类选修课各选1门。
2017级金融学院学生上学期未通过通识教育选修课(例如《Photoshop图像处理》、《摄影》)的学生,还可以再多选1门通识类选修课。
三、实践类、通识类选修课
1.固定教室和场地开设的实践类选修课13门、通识类选修课2门。(见附件1)
2.智慧树网络模式开设的实践类选修课9门、通识类选修课6门。(见附件2)
3.固定教室和场地开设的实践类课程在学期内分三次开课
(第3-7周、第8-12周、第13-17周),智慧树网络模式开设的实践类选修课程在学期内分二次开课(第3-8周、第9-14周)(见附件1、附件2)
四、选课路径
1.登录教学信息管理系统: http://222.193.112.78/jwc/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在左边分别点击“实践类公选课”和“通识类公选课”进入选课界面进行选课。
2.学生可以点击“课表查询”查询公选课的课表信息。
五、备注:
1.学生不可以选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课程作为实践类和通识类选修课课程。
2.学生不可以重复选之前学期已修且通过的课程作为实践类和通识类选修课课程。
3.选修课时间安排已在课表中公布,请学生先查询课表,再选课,防止与其它课程时间冲突(除智慧树网络模式开设的选修课程)。
4.因选课存在随机性,本次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将被取消,届时教务办根据选课情况进行调剂。
5.本次选课工作结束后,教务办将不再受理任何补选、退选、改选申请,对于少选或多选的学生,将直接修改有关选课数据,并将结果通过教学在线予以公布,届时请学生及时核对。
6.凡因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原所修课程与现专业不能相互抵认的及格课程,其学分可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
7.为了做好学生的选课工作,各二级学院(部)专业课教师进行咨询和答疑工作,学生可到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咨询,也可到教务办咨询(电话: 85780021、85780072)。
8.请各班辅导员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并督促好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
9.实践类选修课《皮具DIY》课程,学校提供必要的制作工具,学生准备相应耗材,所完成的作品归学生。
附件1:2019-2020-1学期固定教室和场地开设的实践类选修课
附件2:2019-2020-1学期网络模式开设的实践类选修课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 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