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 55号
关于受理2017-2018-2奖励学分申请的通知
2014、2015、2016级各班级: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特将2017-2018-2学分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0日,以递交的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流程:按照学分奖励项目及学分奖励标准(附件1)如实填写项目名称和申请奖励学分数并提交,同时下载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奖励学分免修申请表(附件2),待院系审核后将该申请表及成果复印件以辅导员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T南1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 5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