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2018-2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1384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通知

南审金审教务【201750


关于上报2017-2018-2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学院上报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的编制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15-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保持教学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一)15-16级开课计划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公共基础课(必修)、学科基础课(必修)、专业核心课(必修)、实训课(限选)、实践教学环节(必修);(16级执行15级教学计划)

(二)17级开课计划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公共基础课(必修)、学科基础课(必修)、专业主干课(必修)、专业方向课(限选)、实践教学环节(必修)

二、填表与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15-17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另外,还要关注前置课程的开设情况,确保下学期的课程开设更加科学。

 2.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相关数据仔细核对,并兼顾教师出国访学、挂职锻炼等公派外出情况,保证上报课程在下学期均能正常开设。所有经学院核准上报的课程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请学院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呈交教务处,获准同意后,方可变动。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交,并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1117日(第11周周五)前提交教务处。

 4.本次上报涉及201520162017级本科专业,其中2016级执行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拟开课计划数据,2017级执行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2016级和2017级实验班执行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以学院、部审核后上报开课计划为准。

 特此通知。

金审学院教务处

20171110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