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105号
为科学评价各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工作成效,激发内生动力,确保《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试行)》各项任务目标有效落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对标《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认定指标》《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指标体系》《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重点基地认定指标》等省级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过程与结果并重:既关注产教融合工作的过程推进、机制建设,又注重实际产出效果和育人质量提升,围绕学校产教融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衡量工作成效。
定量与定性结合:设置可量化指标与质性评价指标,根据各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发展阶段差异,在核心指标统一基础上,适当调整部分指标的权重或内涵,力求考核客观、公正、可操作,使考核结果更具说服力。
反馈与改进协同: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产教融合工作质量,形成“评价—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分为组织与机制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平台与资源建设、人才培养成效五个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观测点。指标体系及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各二级学院按年度进行自评,对照考核指标收集、整理支撑材料(数据、文件、报告、记录、成果证明等)。学校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产教融合处)负责建立产教融合信息管理平台或数据库,汇总、核实相关数据。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信息化处等)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考核周期:阶段考核每年一次,终期考核三年。
考核组织:学校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
1.考核评价
(1)学院自评:各二级学院在每年1月完成考核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的提交。
(2)材料审核: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或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步评分。
(3)实地考察/答辩:对重点学院、重点项目或存疑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或组织答辩。
(4)综合评价:结合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答辩情况,参考省级评估要求,形成各学院年度考核初步结果。
(5)结果审定:学校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2.等级评定: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A):总分≥90 分,且在核心量化指标上表现突出,有标志性成果。
良好(B):80 分≤总分<90 分,核心量化指标基本达成,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合格(C):60 分≤总分<80 分,基本完成年度任务,但部分指标存在不足。
不合格(D):总分<60 分,或核心量化指标严重滞后,工作推进不力。
3.结果运用
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资源配置(专项经费、招生计划、设备投入等)的重要参考,对优秀单位予以倾斜;作为评优评先、项目推荐(如省级品牌专业、一流课程、重点基地申报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的学院,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四、附则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产教融合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产教融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