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432

教务﹝202373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以评促建,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强化基础教学组织功能,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堡垒作用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建设,培育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等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范围:我校申报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见附件1)。

2.数量:每个二级学院、部申报数不超过2个。2023年拟遴选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7-10个,择优推荐1个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照去年省里分配指标)。

二、申报条件

1.满足《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见附件2),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

2.基层教学组织实际运行至少3年,按课程(群)、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专题三种类型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自我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均可申报,拟申报的基层组织向所在学院、部提交《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见附件3)和反映工作实绩的支撑材料。

2.二级学院、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分委员会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校级评选,排序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3.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汇总表一份、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支撑材料在后)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表、支撑材料和汇总表word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30日(星期五)。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5-85780021,邮箱:103023826@qq.com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名单.docx

          2.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doc

          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docx

          4.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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