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审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4-27浏览次数:1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54


关于金审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专业兴趣与个性化学习需求,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转专业计划分配数

1.根据教学资源和现有各专业班级容量,对转入专业人数实行宏观控制,统筹安排。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5%2024级本科在校生人数为2302(国际教育学院2024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转专业工作),具体计划及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专业

转出上限

转入上限

各专业转入

转入人数

1

审计学

48

48

会计学

5

财务管理

4

会计实验班

6

金融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保险学

1

税收学

4

管理实验班

3

工商管理

2

行政管理

2

物流管理

1

资产评估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金融实验班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信息安全

1

学前教育

2

2

会计学

46

46

审计学

5

审计实验班

4

财务管理

4

金融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保险学

1

税收学

4

管理实验班

3

工商管理

2

行政管理

2

物流管理

1

资产评估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金融实验班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信息安全

1

学前教育

2

3

财务管理

29

29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4

金融学

19

19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19

19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6

保险学

7

7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7

税收学

24

24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8

工商管理

12

12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9

行政管理

12

12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10

物流管理

7

7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11

资产评估

11

11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

17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1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4

14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14

审计实验班

10

待定

审计学院


15

会计实验班

10

待定

会计学院


16

管理实验班

8

待定

管理学院


17

金融实验班

10

待定

金融与经济学院


18

视觉传达设计

23

23

限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9

数字媒体艺术

22

22

限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0

环境设计

14

14

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21

学前教育

9

 ≤实际转出人数

不设专业来源限制


合计


待定



2.学前教育专业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出人数,且该专业第一学年课程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请谨慎选择转专业。

二、实验班转专业

1.2024级审计实验班专业:审计学;

      2024级会计实验班专业:会计学;

      2024级金融实验班专业:金融学;

      2024级管理实验班专业:资产评估。

2.结合实际情况,2024级实验班实行退出和进入机制。实验班学生可在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自愿退出实验班;非实验班同学可申请进入实验班,实验班选拔于学生转专业选拔结束后由各院自行组织。

3.实验班学生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比例最高为20%,审计实验班、会计实验班、金融实验班转出人数不得超过10人,管理实验班转出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管理实验班转入审计学专业不超3人,转入会计学专业不超过3人,金融实验班转入审计学专业不超4人,转入会计学专业不超过4人,会计实验班转入审计学专业不超6人,操作程序与普通类转专业学生一致。

4.实验班正式编班后设置一学期的试读期,如有以下情形者须退出实验班,返回原新生录取专业:

1)试读期结束时累计有2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者,原则上回原录取班级就读;

2)自行申请退出者;

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实验班继续学习者。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与条件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2024级入学的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无处分记录。

2.所有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指首次考试);第一学年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2.0 以上,或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15%,或实验班班级排名前20%

3.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与艺术类专业不互转,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转入普通类专业,转出比例统一为15%,普通类转入师范类专业人数与师范类专业转出人数保持一致。

4.其它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认为适合转专业的。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进程安排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个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打印申请表,签名后于610日前交辅导员汇总,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交给教务处顾老师(B208,逾期不再接受补报申请。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转专业名单初审

各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与条件,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名单。

3.转专业名单复审

转专业录取成绩为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学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条件与规则,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转出条件的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生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85780021,娄老师。

2.转专业学生,其已经取得的课程学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与转入专业同名称且同学分课程的成绩仍然有效。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学分相似课程,由课程归属学院审核,可进行学分置换申请;

2)其它课程学分,转换为转入专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学分。

3.转专业学生,转入专业中应修但尚未修读的课程学分应通过补修方式补齐。

4.转专业学生所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与原专业收费标准不一致的,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与课程修读费用。

5.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并办理完转入手续后,一般不得申请退转。

6.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其学籍状态将于第三学期正式变更为新专业学籍。凡在转入新专业后第一学年内,因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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