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5﹞47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机制,规范学位授予程序,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维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加强学习研讨
(一)做好全员学习
各学院要精心部署安排,制定系统的全员学习计划。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面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教师和学生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活动。在全面掌握《学位法》整体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掌握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学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综合运用传播媒介,在官方网站定期发布解读文章、宣传视频、政策问答等内容,对《学位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工作举措等进行广泛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师生对《学位法》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二、周密部署,扎实贯彻落实
(一)全面梳理规章制度
各学院要系统梳理相关制度文件,对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程、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自查。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清理或修订。在梳理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建议,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与《学位法》相衔接。
(二)强化学位授予管理
各学院要完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工作程序等,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要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学位授予标准,严格按照《学位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学位授予工作。要建立学位质量保障制度,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
(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学院要帮助学生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树立依法获取学位的观念。要加强复核制度建设,完善面向学位申请人或学位获得者的学术复核、学位复核制度办法。要重视学位争议处理,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制定风险处置措施及应急预案,为《学位法》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发生学位争议时,要按照事实清楚、程序正当、处理公正、救济顺畅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pdf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