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36号
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南审金审﹝2016﹞108号)和学校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级学生须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任务通知如下:
1.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并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
2. 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具体落实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任务。
3.学生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 各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30人,不得超过自然班级人数。
5. 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单位、时间、方式、地点和实习日程安排等。
6.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包括:实习性质、目的、内容、实习形式、时间安排、实习要求与考核、成绩评定办法与标准和实习纪律要求等。
7. 请二级学院于11月2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名单、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表、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基地协议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稿。
附件:1.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南审金审﹝2016﹞108号).doc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