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 64 号
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江苏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21〕2号)等文件精神,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现将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5.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网报参赛数量不得低于规定最低数量(具体数量详见附件2)。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选择“高教主赛道”。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24:00。
(二)校级评审
各学院推荐省级参评项目视学院四届在校生人数确定,1500人以上推荐2项,1500人以下推荐1项。6月1日15点前,各学院将推荐省级参评项目的报名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参赛作品(计划书PDF格式)一并打包提交至教务处唐钰老师。
学校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并组织开展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省级复赛。
四、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QQ 群、腾讯会议等方式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活动,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团队参赛工作,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做好参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附件:
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3.“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