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级学年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5187


教务202443


关于落实2021级学年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任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年论文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证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1学年论文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学生根据选题目录(见附件1)选择题目,各二级学院审核后,为学生安排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应主动联系指导老师。

2、请各二级学院在学年论文任务安排表(见附件2)里填写指导教师的职称、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论文工作有关要求,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篇数不得超过15篇。各二级学院在328日前落实学年论文安排,纸质稿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B208教务管理办公室沈沁滢老师处。


  

 附件:1.2021级金审学院学年论文选题目录.xlsx

 2.2021级金审学院学年论文任务安排表.xlsx



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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