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2021-1学期17-20级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1059

 

教务﹝2020 27 号

 

关于上报2020-2021-1学期17-20级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学院上报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开课计划的编制

1.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17-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保持教学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2.17级、18级、19级、20级开课计划包含以下几个环节:公共基础课(必修)、学科基础课(必修)、专业主干课(必修)、专业方向课(选修)、实践教学环节(必修)。

二、填表与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17-20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另外,还要关注前置课程的开设情况,确保下学期的课程开设更加科学。

2.请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南京审计大学金审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纸质文件;对相关数据仔细核对,并兼顾教师出国访学、挂职锻炼等公派外出情况,保证上报课程在下学期均能正常开设。所有经学院核准上报的课程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请学院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呈交教务处,获准同意后,方可变动。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交,并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电子及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南京审计大学金审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纸质文件(完成所有签字),于5月917:00前提交教务处;

4.本次上报涉及2017、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专业,其中2019级、2020级执行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实验班执行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以二级学院审核后上报开课计划为准。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模板)

2:《南京审计大学金审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