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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1﹞ 153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根据教学安排,学校将于第11-12周(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工作内容与要求
1.教学运行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课堂管理情况、学生到课及听课等情况;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如:对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管理、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违纪现象能及时纠正,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2.课堂教学各环节检查
包括授课教师的①教学文案资料(选用教材、授课教案、授课进程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记录表等)完备情况;②教学进度执行及授课质量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情况。
要求各学院(部)依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对调停课进行分类统计,控制停调课率。
3.教研室活动情况检查
根据本学期实施教学活动情况,对强化师德师风、落实教学任务、组织教学研讨、建设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反思、加强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要求提交教研室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记录。
4.试卷质量检查
对2020-2021-2学期试卷整体阅卷情况、考后试卷装袋材料完整性和成绩评分标准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5.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标准,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11月10日—18日各学院(部)自查; 11月19日下午学校检查组抽查。
1.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1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窦老师。
2.各学院(部)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各学院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打分表(见附件)提供给学校检查组。
各学院(部)要全面、认真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表:
1.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组安排表
2.期中教学运行秩序及规范检查表
3.期中教研室活动检查表
4.考后试卷质量抽查汇总表
5.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用表
6.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评价表-学院(部)用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