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 150 号
关于上报2021-2022-2学期2019-2021级
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请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
1.为保持教学运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2019、2020、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
2.2019级、2020级、2021级开课计划包含以下几个环节:公共基础课(必修)、学科基础课(必修)、专业主干课(必修)、专业方向课(选修)、实践教学环节(必修)。
二、填表与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2019-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要关注前置课程开设情况,确保下学期课程开设更加科学。
2.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一般不得变更,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南京审计大学金审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纸质文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动。
3.请各二级学院将审核后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电子及纸质文件于11月10日17:00前提交教务处。
4.本次上报涉及2019、2020、2021级本科专业(含实验班),其中2019、2020级执行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2021级执行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11.3